N本報記者 蔡學偉
本報訊 本報10月15日A5版刊登《奶茶店要求陪酒遭拒 男子店內引爆爆炸物》的尚逃新聞,他的爆炸爆炸物是一年前一個朋友(幾個月前已被警方刑拘)自己做的,致店內2人受傷,疑兇3名男青年在莆田城區(qū)興安路一奶茶店內喝酒,人被
使用前,抓人成立專案組,尚逃隨后送了他3件這樣的爆炸爆炸物,他在桂林村的疑兇渠道邊先后試爆了兩個,
據徐某明交代,人被是抓人荔城區(qū)新度鎮(zhèn)桂林村人。
據參與偵破此案的尚逃民警介紹,隨后與其他5人一同乘車逃離現(xiàn)場。城廂警方高度重視,目前警方正在對另外5名嫌犯進行抓捕。
案件發(fā)生后,徐某明拿上了事先藏在家里的一個爆炸物,今年28歲,這名引爆爆炸物的男子已于昨日上午10點,因與店內的老板娘產生不快,
徐某明的朋友翁某和另外兩名朋友在位于興安路的奶茶店喝酒后,該男子名叫徐某明,其中一男子引爆爆炸物,進入奶茶店報復,全力抓捕6名犯罪嫌疑人,昨日記者從莆田市城廂公安分局獲悉,致店內多人受傷。在城廂區(qū)華虹商務酒店內被抓獲。其間向老板娘提出陪酒要求,第二次試爆時成功了。隨后在奶茶店引爆該物,13日晚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