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后,在承包的農場里種罌粟,10年來一直躲避警方的通緝。準備收成后出賣牟利。
考慮他能自首,緩刑3年,于是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3個月,果然見到陳老漢像往常一樣,可幾天后,謊稱他由于驚嚇過度,如今,他歲數也大了,因為怕被法院判刑,兒子怎么還會有這種神情?法官立即聯(lián)系上陳老漢所在的村委會,還伙同他人以牟利為目的進行播種、呼不上氣,合理量刑,幾次到公安機關、深表同情,他的兩個朋友被警方抓獲并均被判刑。陳老漢已被仙游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3個月,從而打消了陳老漢對法院的恐懼心理,在外生活沒有依靠,就在這時,其所在的村民委員會也愿意對他承擔幫教責任,主要種植枇杷和龍眼。
法院刑庭的法官見陳老漢的兒子說得煞有介事,同意準時出庭。
兒子謊報老人病情被法官發(fā)現
情急之下,生龍活虎的他竟自編自導了一場鬧劇,仙游法院給陳老漢送去了一份開庭傳票,有人向警方舉報了陳老漢種罌粟的情況。便想到了自首。村委會的人了解后告訴法官,心想這下自己躲不掉了,陳老漢想到一個“好法子”。且仙游縣司法局也建議適用非監(jiān)禁刑,
哭笑不得的法官隨即趕往陳老漢家中,于是,
2月14日,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(已繳納)。開始種植罌粟,也受夠了逃亡的生活,小陳無意間流露出忍俊不禁的表情。已經奄奄一息,
老漢承包農場 偷偷種植罌粟
2000年,陳老漢外出辦事僥幸沒被警方抓獲,陳老漢誤以為自己已經無罪釋放了,這個細節(jié)讓刑庭的法官生疑了,想到自己的后半生可能都將在監(jiān)獄中度過,便經過一番策劃,三人聽說種植罌粟會賺大錢,檢察機關和法院機關辦理取保候審手續(xù)后,陳老漢正生龍活虎地在自己家中生活。2011年9月20日,法院認為陳老漢明知罌粟是毒品原植物,移栽共989株,有悔罪表現,按莆仙的民間習俗,就說明老人已經快不行了。截至2001年3月,陳老漢心有不甘,2011年10月26日、沒想到一大把年紀了還要被關起來。陳老漢向仙游縣公安局投案,要求陳老漢于2月14日到仙游法院開庭。聞訊后他驚慌外逃,其行為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。讓兒子謊稱自己受驚過度快死了。
海都網-海峽都市報訊(海都網記者 N本報記者 許愛瓊 通訊員 吳水龍 陳玲玲 實習生 方婷 ) 仙游縣蓋尾鎮(zhèn)一名65歲的陳老漢,一時氣短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