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22日,廣東公司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(fā)布《廣東法院證券虛假陳述侵權案件審判白皮書(2022—2024年)》。法院
白皮書顯示,年審2022年至2024年,結超廣東法院受理證券糾紛一審案件12881件,證券其中占首位的虛假是證券欺詐責任糾紛12611件。在證券欺詐責任糾紛的陳述多個案由中,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12608件,案涉占比超九成。上市
據(jù)介紹,廣東公司被訴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包括虛假記載、法院誤導性陳述、年審重大遺漏,結超上市公司涉及多個虛假陳述行為的證券情況較為常見。目前,虛假廣東省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審案件由廣州、深圳、珠海、汕頭四地中級人民法院集中管轄。2022年至2024年,全省法院受理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立案標的額約為73.11億元。
2022年至2024年,廣東法院審結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、二審案件共17515件。被訴上市公司共111家,已判決案件涉及上市公司65家,其中52家受到行政處罰,7家同時涉嫌刑事犯罪被啟動刑事訴訟程序,12家被監(jiān)管部門、交易所采取監(jiān)管措施或紀律處分措施。
除了案件數(shù)據(jù),白皮書還包括審理機制創(chuàng)新、服務保障資本市場高質量發(fā)展的工作舉措、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的對策建議等部分。
白皮書顯示,近年來,廣東法院依托數(shù)字賦能,通過數(shù)字化訴訟服務平臺等方式,提升審判執(zhí)行質效,并推出了“同類糾紛非訴方式解決+平行案件審前調(diào)解+平行案件訴中調(diào)解+平行案件審理”的全鏈條糾紛處理方案。
比如,在全國首例特別代表人訴訟康美藥業(yè)證券虛假陳述侵權系列案中,廣州中院利用信息平臺為境內(nèi)外近五萬投資者提供訴訟服務。深圳中院則在全國率先探索證券期貨糾紛民事、刑事、行政“三合一”新型審理機制改革。
白皮書強調(diào),被訴虛假陳述行為大多發(fā)生在股權高度集中、內(nèi)部人控制嚴重、公司組織機構失靈的上市公司。信息披露要全面符合投資者的投資決策實際需要,確保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。要依法規(guī)制控股股東、實控人的經(jīng)營行為,依法壓實證券服務機構“看門人”責任,破除財務造假“生態(tài)圈”,促推形成誠實守信的資本市場生態(tài)。
南方網(wǎng)、粵學習記者 黃慧詩
通訊員 全小晴 王晶 黃夢娜